位于中国四川省西北部。县府马尔康镇为川西北交通、贸易中心。面积6632.7平方公里,1990年人口5.62万,为藏族聚居区。“马尔康”藏语意为火苗旺盛的地方。地理位于自治州中部。东与红原、理县交界,南与金川、小金相邻,西与壤塘接壤,北与红原、阿坝相连。地理座标,北纬30°35’~32°24’、东经101°17’~102°41’。东西长134公里,南北宽90公里,面积6632.73平方公里。地处四川盆地西北部,青藏高原东部,邛崃山脉北段,属高原峡谷区。地形呈不规则长方形,地势由东北向西南逐渐降低。位于北东走向的龙门山、北西走向的鲜水河断裂带及松潘地块交汇地区。地质构造复杂,地层多为三迭系砂岩、板岩和变质岩等。境内最高峰海拔达5000米左右,最低谷地海拔在2300米左右。山岭连绵,沟谷陡峻,梭磨河由县东部入境,在热脚和脚木足河交汇,境内流长91公里。茶堡河发源梭核磨乡北部大青坪,由东向西在龙头摊汇入脚木足河,长67公里。脚木足河(麻尔曲河和草登河)源于青海省班玛县境内,由阿坝县入西北境,于可尔因与杜柯河汇合后经党坝入金川县境,境内流长124公里。区内属高原大陆季风气候,主要气候特征为:干雨季明显,四季不分明,大部地区无夏,日照充沛,温差较大,干季大风日多。全年平均气温8~9°C,年降雨量753毫米左右,日照达1500小时以上,绝对无霜期120天左右。土壤主要为山地灰褐土、山地棕壤土、山地褐色土、山地棕褐土、山地高山草甸土等。
马尔康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